立方制藥(003020)(003020.SZ)發布公告,根據金寨縣人民政府2021年9月1日作出的《金寨縣人民政府關于征收金寨縣城規劃區新江路拓寬改造項目(二期)規劃紅線范圍內金寨立方制藥有限公司國有土地上房屋的決定》(金政[2021]32號),公司全資子公司金寨立方制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寨立方”)在房屋征收范圍內,金寨縣人民政府決定對金寨立方規劃范圍內國有土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物實施依法征收,征收實施部門為金寨縣安居服務中心。
經友好協商,金寨縣安居服務中心與金寨立方對征收補償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征收補償費用合計為人民幣2933.17萬元。本次被征收的資產為坐落于金寨縣梅山鎮新河路的金寨立方的所有房屋及附屬物,建筑面積4079.49平方米,土地面積為23428平方米。
2021年12月6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子公司擬簽署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的議案》,同意金寨立方與金寨縣安居服務中心簽署《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簡稱“補償協議”),并授權公司董事、副總經理,金寨立方法定代表人王清女士或相關人員具體負責后續征收補償相關手續的辦理及文件簽署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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