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晚,越秀地產(00123.HK)發布公告稱,與一家銀行訂立一份融資協議。據此,貸款人在融資協議的條款及條件的規限下提供最多達8億港元的定期貸款融資,貸款期由首次提款日起計364日。
融資協議規定,若越秀地產的控股股東越秀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于越秀地產已發行具投票權股本中持有少于30%的直接或間接權益,或倘越秀企業不能再保持作為越秀地產單一最大實益擁有股東的地位,或倘越秀企業不能再對越秀地產行使有效的管理控制權,即構成違約事件。
若發生有關違約事件,則貸款人可宣布融資項下所有債項將立即到期應付。截至本公告日期,越秀企業實益擁有越秀地產已發行股份合共約39.78%。